浙江宁波宁海县“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一期项目补充、修改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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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通知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宁海县“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一期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本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中的评分标准:序号评标项目分值评标要点及说明*项目实施、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实施方案、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横向比较,综合打分。评价为优得*.*-*分,评价为良得*-*.*分;评价为中得*-*.*分;评价为差*-*.*分。**投标人系统运营经验*投标人具有基于车位检测器的城市道路智能化停车收费系统项目系统运营管理经验的,按以下标准得分:*年(含)以上*年(不含)以下的,得*分;具有*年(含)以上*年(不含)以下的,得*分;*年(含)以上的,得*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修改为:序号评标项目分值评标要点及说明*项目实施、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实施方案、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横向比较,综合打分。评价为优得*-**分,评价为良得*-*.*分;评价为中得*-*.*分;评价为差*-*.*分。**投标人系统维护经验*投标人具有基于车位检测器的城市道路智能化停车收费系统项目系统维护经验的,按以下标准得分:*年(含)以上*年(不含)以下的,得*分;具有*年(含)以上*年(不含)以下的,得*分;*年(含)以上的,得*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删除评分标准“投标人企业实力”项的下述内容:分值评标要点及说明*相关产品通过CE认证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其他内容无修改招标人:宁海县市政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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