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许昌市2015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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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受长葛市水务局的委托,就其许昌市****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许昌市****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二次)项目编号:长招采竞字[****]***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主要包括新建闸前左右岸护坡总长***米,M*.*砖砌石基础,M*.*砖砌石护坡,护坡厚度*.*米;新建工作便道**米,便道路基采用*:*灰土,便道路面为C**混凝土路面,路面厚度*.**米;院内两侧路缘石砌筑***米;调节闸前维修工程,启闭机、闸板更新;围墙维护及里外涂白***米,新建泵站围网、院内绿化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长葛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四、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王清浩、马晓刚、张武霞五、 公示日期:****年**月* 日 六、成交信息:拟成交供应商名称:驻马******成交供应商地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北段项目成交金额:¥******.**元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人:长葛市水务局联系人:郑先生 手机:***********集中采购机构: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政府采购二部 电话:****--*******八、备注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