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神仙居文化主题乐园项目(一期)1号地块、神仙居健康疗养中心项目地块的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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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仙土资告字〔****〕**号经仙居人民政府批准,仙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神仙居文化主题乐园项目(一期)*号地块、神仙居健康疗养中心项目地块的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用 途规划指标出让年限(年)拍卖起始(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 高(米)*白塔镇上叶村、高迁村*****商服用地(住宿餐饮)*.*≤**%**%≤**米(文化演艺场馆≤**米)******(设有保留价)****白塔镇东潘村*****商服用地(住宿餐饮)*.*≤**%**%≤**米******(设有保留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仙白规条字第**号、第**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范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能联合申请竞买。非仙居县企业的申请人竞得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在仙居县内全额投资设立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出让变更合同。竞买意向人在报名竞买前需通过浙江省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的方案评审。三、本次公开出让设有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竞得人须在出让成交时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出让金缴纳方式:本次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支付,第一期在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成交价款的**%;第二期在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余款。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 月**日至****年**月**日,到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出让文件,资料费***元。六、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出让地点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保留价。竞得人应在出让成交之日起**日内付清出让公证费(按成交地价款的*.**%),在出让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契税(按成交地价款的* %)、印花税(按成交地价款的*.**%)。(*)、出让土地条件达到公告结束时之状态,竞买申请人一经报名申请,即认定对出让宗地地块现状无异议。(*)、本公告同时在仙居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仙居房地产网及相关报纸上公布。本公告如有变化,我局将按规定公布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报名地点: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楼)。(*)、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马女士、王女士开户单位:仙居县国土资源局 、 仙居县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仙居支行、 仙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白塔信用社 帐 号:********************、 *************** 特此公告仙居县国土资源局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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