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布尔津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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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布尔津县人民医院委托,新******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月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布尔津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进一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布尔津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布尔津县布尔津镇千湖路以北、美丽峰路以东,项目占地面积*****.**m*,总建筑面积*****.**m*。建设内容包括医技综合楼(住院楼、医技楼、门诊楼等)、传染病房楼、综合行政服务楼、污水处理站以及配套给排水、供电、供暖管线工程以及绿化、地坪、道路等辅助设施。共设置病床数***张,主要诊疗科目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中西医结合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药剂科、传染科等,项目性质为新建,总投资*****.**万元,建设周期**个月。(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施工期影响:施工扬尘对施工现场及附近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各种施工机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开挖、回填将对地表产生扰动,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运行期影响:项目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废气主要为停车场废气、燃气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废水包括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固废为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及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成后进出院区的机动车尾气属无组织排放,停车位均位于地面上,机动车在院区内运行时间和距离较短,排放量相对较少,尾气可迅速扩散,因此针对停车场汽车尾气采取排放后自然扩散稀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设置,对污水处理站臭气产生池进行加盖板密闭,通过对废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在调节池等产生异味的处理池中喷洒除臭剂,并在盖板通气口处利用活性炭对臭气进行吸附,经吸附处理后,废气经**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大气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达标排放,措施可行,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锅炉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二级生化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县城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布尔津县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和污泥。医疗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给阿勒泰地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集中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加入石灰、漂白粉或其它消毒剂进行灭菌消毒处理后送布尔津县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有污水处理站水泵和风机噪声、锅炉水泵噪声、停车场车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水泵、风机设置单独设备间内,并对设备间采取隔声、吸声措施,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对于车辆产生的噪声可从加强管理着手减少,停车场的位置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出口和进口分开,并设置明显的进出口标志,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甚至鸣号,通过限速、禁鸣等措施控制车辆噪声。(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布尔津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是一个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项目。项目的建设,将更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促进布尔津县、阿勒泰地区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及布尔津县、阿勒泰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该项目是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正版)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布尔津县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上进行建设,规划用地条件没有限制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因素,场址建设条件较为理想;建设方在严格执行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三同时”基础上,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报告。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联系方式如下:*)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布尔津县人民医院地址:新疆布尔津县友谊峰路*号 邮编:******电话:****-*******,***********联系人:吴建超*)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机构:新******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号南门国际城小区D*-***商铺邮编:******电话:****-*******联系人:肖冬梅邮箱:******(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新疆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征求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最大环境问题,如生态、大气、噪声、污水、固体废物。(*)公众认为该项目实施后,对本区域会造成哪方面环境影响,如大气、噪音、污水、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等。(*)公众从环境污染治理措施角度上对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想法。(*)是否同意项目建设。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期限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布尔津县人民医院****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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