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洛阳市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组织竞争性磋商“洛阳市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洛公交易采购[****]***号),已于****年**月**日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发布补充通知。一、补充内容如下:*、本次采购项目视频制作暂定费应为:***万元,该部分费用不得优惠。*、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项目建设内容及评审要求内容进行充分准备,演示时间控制在**分钟左右。二、采购单位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地址:洛阳市高新区三山路*号联系人和电话:王先生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洛阳市新区王城大道***号联系人和电话:齐先生 王先生 ****-******** ********五、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