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南阳市张仲景医院产权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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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detail" id="TDContent" style="overflow:hidden;" 受南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南阳市产权交易中心就南阳市张仲景医院产权公开转让一事公告如下:一、转让标的单位基本情况南阳市张仲景医院始建于****年,是一所集医疗、教育、科研、预防、养生、保健、康复、治病、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中医院。医院占地面积*亩,现有在职职工***人,退休职工**人。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本次产权转让行为已经南阳市人民政府宛政[****]**号批准。三、转让标的资产审计情况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瑞华专审字[****]********号),截止****年*月**日,南阳市张仲景医院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净资产-****.*万元。四、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由******对转让标的的资产进行了评估(亚评报字[****]***号),评估基准日****年*月**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南阳市张仲景医院净资产为***.**万元,评估结果已经南阳市财政局核准(宛财评[****]*号)。五、意向受让方应具备和接受的基本条件*、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注册资金在一亿元人民币以上,具有中医药经营管理经验,社会信誉度高,资产状况良好,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盈利,年均营业额**亿元以上;*、受让成功后,受让方应在南阳市中心城区按国家三级甲等中医院规模,三年内建成一所投入不低于*亿元人民币的新医院。*、受让方应书面提出新医院建设方案,并需经委托方审核通过;*、受让方承担标的医院除不动产(土地、房产)以外的全部债权债务;医院不动产(土地、房产)政府无偿收回。*、受让方全员接受标的医院的全部在册工作人员和离退休职工,履行相关义务,保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需要满足的条件。六、其他事项*、本次产权转让成功后,受让方接受的资产仅限于医院动产和除土地以外的无形资产,包括设备、办公用品、技术、商誉、字号等;*、医院离退休人员医疗和养老金单位承担部分,由受让方全额承担。七、自报纸公告刊登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现场勘验,之后持有效证件到南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交易保证金***万元。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将采取拍卖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报名地址:南阳市民服务中心中区*号楼*楼***室网 址: ***.******.***联系电话:******** ******** 联系人:尹先生监督电话:****-********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阳市产权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