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潢川县公安局购置警用摩托车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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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潢公采[****] ***号******受潢川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潢川县公安局购置警用摩托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内容购置警用摩托车 *批二、公告信息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三、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评标委员会:周军、屈立平、黄镶、司传忠、丁琴。四、中标信息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江门******投标报价:*******.**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陆万贰仟元整)投标供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日历天内投标有效期:**日历天 质保期:二年或*****公里第二中标候选人:漯******投标报价:*******.**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捌仟元整)投标供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日历天内投标有效期:**日历天 质保期:二年或*****公里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元整)投标供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日历天内投标有效期:**日历天 质保期:二年或*****公里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潢川县公安局 联系人: 余先生联系电话:***********地址:潢川县跃进路**号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地址:郑州市大学路**号六、公告期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参与和支持。******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