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闵行区七宝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航华受理点、静安分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闵行区七宝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航华受理点、静安分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品目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闵行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原公告:公告链接地址"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号,机动车入口闵行区莘西路***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招标投标中心大屏幕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婷婷-张胤翀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闵行区沪松公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代理机构地址闵行区莘松路***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受委托,对闵行区七宝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航华受理点、静安分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号)及闵财库〔****〕**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闵行区七宝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航华受理点、静安分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预算编号:**-**-z******、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名称:闵行区七宝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七宝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航华受理点、静安分中心物业服务 (*)采购内容:服务内容包含:保安、保洁、绿化、设备运行和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共分*个包件,*个包件分别报名、投标、评标、中标。 包件号 包件名称 项目地区 年度预算金额 包件一 闵行区七宝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物业服务 沪松公路***号 ***,***.**元人民币 包件二 航华受理点物业服务 航东路***号 ***,***.**元人民币 包件三 静安分中心物业服务 漕宝路****弄四区**号 ***,***.**元人民币 总计 ***,***.**元人民币 投标选择及中标方式: 投标选择 文字描述 任选包件 本项目各包件分别产生一名中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同时任选包件投标。 中标方式 按包件顺序评标,前包件中标单位即放弃后续包件中标,即每一投标单位仅针对单一包件中标。 (*)预算资金:**万元(投标上限价:其中包件一***,***.**元、包件二***,***.**元、包件三**,***.**元) (*)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年预算资金。*、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日期:服务期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和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闵行区莘松路***号,机动车入口闵行区莘西路***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号,机动车入口闵行区莘西路***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招标投标中心大屏幕。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请投标人派遣授权代表自行携带电脑、*G/*G上网卡等前来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以示出席。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吴宝路*号 地址: 闵行区莘松路***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杨兆君 联系人: 刘婷婷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