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浦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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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浦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就浦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 CG**-GK***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 浦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 * 项 ******元 本次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包括浦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及公共部位的日常保洁保养服务、绿化养护、水电维护、会务服务和保安服务等。 详细的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服务期:*年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报名/发售时间:****-**-**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报名/发售地址:浦江县西山北路***号二楼*.标书售价(元):每本***元(售后不退)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七.投标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号二楼开标室(二)八.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九.开标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号二楼开标室(二)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元交付方式:银行电汇、转账、现金缴款单等形式收款单位(户名):******浦江分公司开户银行: 金华银行浦江支行 行 号:************银行账号:****************十一.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五证合一手续的不需提供); (*)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将保证金以投标人的名义汇入指定账号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自动失去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汇入时请在“用途或附言”中注明浦江行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传真:****-********地址:浦江县西山北路***号二楼*、采购人名称:浦江县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传真:****-********地址:浦阳街道仙华路**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浦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传真:****-********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