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高州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项目(第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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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高州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项目(第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 项目单位 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茂名市 公告名称 中标结果内容 评标结果公示建设工程交易编号 :********招标单位 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工程名称 高州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项目(第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程建设规模 (*)改(扩)建水厂**宗;(*)新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宗;(*)改造旧管网总长**.***KM;(*)新建管网总长***.***KM。招标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联****** 中标人 中标单位 ******中标价(元) ******.** 承诺工期(日历天) 在签订合同并提供完整的基础资料后**天内编制完成人员资格要求 姓名 证书编号 专业类别 技术职称项目(经理)负责人 施达彬 ******* 环境影响评价 高级工程师中标候选人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负责人 项目(经理)负责人证书号第一中标候选人 ****** ******.** 施达彬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州市环****** ******.** 李祥意 HP********第三中标候选人 ****** ******.** 黄树焕 ********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单位(盖章)****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日颁布)受理投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受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评审结果见附件。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投诉受理部门:高州市监察局 电话:(****)******* 高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注:如果水利、交通、电力等行业工程招标要将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填写上。) 公告内容 发布人 广东华联******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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