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滨河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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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受乌兰浩特市工程建设管理站委托,就滨河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滨河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代理****-**-**-**】号 *、采购文件编号:兴公资交易【****】政采(公开)**** 号 *、工程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建设规模:滨河路长****米,宽**米。 *、招标范围:滨河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设计招标,中标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招标内容:完成工程地形图测绘及各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道路工程、岩土工程、给排水(给水、雨水、污水)、道路照明等。 **、标段划分:*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所有投标人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三者同时具备)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区外企业备案后,方可报名。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应为:地质或岩土专业,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或路桥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专业,且为本单位员工;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可在****年**月**日至 **** 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科(原兴安盟公安局)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可以从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企业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A*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联系人、邮箱、电话、传真),并携带U盘。 请法定代表人或项目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原件参与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在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所有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投标企业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内容或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以文件形式报送至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或发送电子版(澄清函或质疑函电子版应为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至邮箱。(发送电子版的投标企业应及时联系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相关函件是否收到)。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补遗等相关函件,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cn)。各投标单位应以邮件形式(电子版应为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回函向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确认。联系人:王曦 联系电话:****-******* *********** 邮箱:******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非授权委托人等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天前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cn)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四、采购文件售价 购买招标文件一律以现金方式购买,工程招标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 *、投标地点: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楼* 标室(原兴安盟公安局)。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楼 *标室(原兴安盟公安局)。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浩特市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电 话:*********** 联系人:王继文 资格审查单位: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联系人:秦媛媛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石****** 地址:科右前旗阳光嘉苑门市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姚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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