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西大街两侧门头牌匾整治提升项目(第四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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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受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大街两侧门头牌匾整治提升项目(第四标段)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大街两侧门头牌匾整治提升项目(第四标段)二、采购项目编号:SCZB****-CS-****/*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局地址:西安市红埠街**号联系方式:***-********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楼 联系方式:薛珊魏玉才***-********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西大街两侧门头牌匾整治提升项目(第四标段),整改范围**处、拆除修复范围**处、拆除修复标准:与原楼体风格保持一致等内容。项目用途:提升改造项目性质:财政拨款采购预算:***.***万元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可查询,并提供可查询截图。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时间)*、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楼陕******财务部*、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九、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年*月**日**:***、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楼第*会议室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项目联系人:薛珊魏玉才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账号:************ 陕**********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