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西水利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桂水质监〔20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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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水利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桂水质监〔****〕*号 各市水利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快建立完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确保水利工程长久发挥效益,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提出了要“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关键部位和重要隐蔽工程强制性检测,落实质量管理责任”(桂发〔****〕**号)。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保持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态势,但与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水利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现实要求不相适应,远不能满足我区水利工程建设点多、面广、线长对质量与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工程质量隐患和事故时有发生,确保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民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严峻性,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体制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确保我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为先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质量与安全意识,落实质量与安全监管责任,创新和完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强化质量监督检测,全面提升水利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实现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明显增强;水利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普遍增强,人民群众对水利工程质量特别是民生水利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其他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水利建设工程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三、加强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建设(一)加强监督机构建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事权划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职责。****年底前各县级水行政管理部门要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使监督机构的人员、专业结构与大规模民生水利建设相适应。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督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监督人员素质。(二)完善监督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针对水利工程类型、规模等特点,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出台质量与安全差别化监管的制度,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建设,抓紧制定适合小型民生水利工程的质量标准,切实提高标准的实用性。四、加强政府质量与安全监管(一)创新监管模式。要创新监管方式,由注重实体工程质量监督向注重参建各方健全质量体系和规范质量行为转变,由注重事务性微观监督向综合性宏观监督转变,推行质量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监管,提高监督管理效能。积极实施质量巡回监督和重点项目驻地监督的机制,强化对重点工程和薄弱环节的监督。要突出对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质量管理薄弱项目、质量管理不规范或社会信用度差的责任主体的工程项目监督。(二)严格质量与安全监督申报。凡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项目负责人应当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各级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的监督检查,发现未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申报手续的,责令立即改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三)严格质量评定和验收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开展质量评定和验收工作,将工程质量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内容。没有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报告,不得进行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四)加强质量监督检测。推进质量检测工作,强化质量检测在工程实体质量管理中的关键作用,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与权威性,要全面实行第三方强制性检测、质量“飞检”,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级负责监管的项目要***%监督检测,并对市、县两级负责监管的项目进行抽检,抽检率不少于*%;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级负责监管的项目也要按不低于**%的比例进行监督检测。五、落实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经费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是各级政府的事权,各级财政要建立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培训、监督检测等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在年度财政预算中落实必要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及监督检测经费。六、加强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建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制定考核管理办法。要认真贯彻执行《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考评暂行办法》(桂水质监〔****〕*号),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考核结果作为对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和有关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并作为水利项目年度投资安排和竞争立项评选的重要因素。七、切实加强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水利改革发展大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切实加强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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