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6采购信息】北京物资学院礼堂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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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礼堂维修工程采购公告一、项目名称:北京物资学院礼堂维修工程二、项目地点:北京物资学院院内三、项目内容:礼堂维修(详见招标文件)。四、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防水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项目经理必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担任且必须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五、领取招标文件均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另需携带原件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查阅及购买事宜,原件现场审查后即予归还):(*)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复印件;(*)投标人提供建筑防水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复印件。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月**日领取方式:直接在该网页下载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八、开标时间、地点:截标之后一周之内,在学校内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