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昌宁县人民医院钬激光治疗机及配套服务采购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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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医院钬激光治疗机及配套服务采购废标公告采购编号:TRZBC****-***致:各供应商昌宁县人民医院实施采购的钬激光治疗机及配套服务采购于****年**月**日**时**分举行竞争性磋商会议,经各评审人员依据采购文件评审比对后并推荐了第一成交候选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供应商质疑有效期内: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成交的情况提出选质疑。经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照采购文件进行核实、调查,并向监督部门汇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决定组织原钬激光治疗机采购及配套服务采购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复审。针对质疑的问题,于****年**月**日**时**分始,保山市天瑞******组织原钬激光治疗机采购及配套服务采购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在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召开复审会议。经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要求复审后,作出一致结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能形成竞争,本次采购整体作废标处理,采购单位将重新审核采购需求,依法重新采购。给各投标供应商带来不便,诚请谅。特此公告!昌宁县人民医院保山市天瑞**********年**月**日注:本公告公示期为*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废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