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韩城市明珠大道路灯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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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正建设******受韩城市黄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经政府采购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韩城市明珠大道路灯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韩城市明珠大道路灯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SXGZ****-CG-***三、采购人名称:韩城市黄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韩城市太史大街联 系 人:范立 联系方式:****-*******四、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地 址:韩城市世纪大厦B座九楼***室联系方式:****-*******五、招标内容和要求:韩城市明珠大道路灯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六、预算金额:***.*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七、供应商资质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国、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设备生产或供货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须提供相应生产能力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除出具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外还须出具生产厂家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资质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以备审验(原件阅后退还)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一套,核查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人资格。八、招标文件发售:*.发售时间:请申请人于****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 **:**时;持以下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审核后购买招标文件:第七条*-*及其中第*需提供近三年不少于二个已完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和一个以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合同。*.发售地点:韩城市世纪大厦B座九楼***室;*.售价:每标段每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邮购。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 **:** 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韩城市泰山新天地***室;*.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 **:** 时;十、其他说明的事项:*.采购联系人:王 欣*.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陕西国正建设**********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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