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选聘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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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委托******对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选聘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单位携有关资料报名。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选聘服务机构二、项目所在地:新乡市红旗区三、招标内容:选聘*家服务单位:*标段:*家税务师事务所配合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等服务相关工作;*标段:*家会计师事务所配合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等服务相关工作。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投标单位应开具由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标段投标单位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注册税务师的人员在*人以上(含*人),*标段投标单位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注册会计师的人员在*人以上(含*人);*.*、*标段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税务师,且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后工作满*年以上;*标段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会计师,且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后工作满*年以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到招标人业务需求。六、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算)。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为合格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每家单位只能投报一个标段,中标一个标段;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时间:****年 *月 ** 日—****年 * 月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华兰大道西段天鹅城*号楼*单元***室)。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到报名地点通过报名后,可在报名人员处获取招标文件。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上午**:**时(北京时间)。十、开标地点:新乡市人民路***号(人民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建设银行*楼会议室十一、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 等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十二、联系方式招标人: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地址:新乡市人民路***号项目负责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地址:新乡市华兰大道西段天鹅城*号楼*单元***室项目负责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十三、监督部门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监督检查科:****-***********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