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2016年西秀区杨武乡大屯河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武警总队罗浪坝土地开发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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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西秀区杨武乡大屯河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武警总队罗浪坝土地开发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西秀区土地开发中心(招标人)委托******(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的****年西秀区杨武乡大屯河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武警总队罗浪坝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招标于****年**月**日**时**分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江河******;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李华;工期:***天;报价:*******.**元。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龙章秀;工期:***天;报价:*******.**元。第三中标候选人:玉林市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处;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黄坤;工期:***天;报价:*******.**元。交易结果公示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