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镇宁自治县大山镇2016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施工招标(二次)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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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大山镇****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施工招标(二次)招标交易结果公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双龙山街道办事处(招标人) 委托的广州******(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的镇宁自治县大山镇****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施工招标(二次)原定于****年**月**日**时**分开标,由于业主、监督未按时到达,延迟到**时**分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王琼;工期:***天;报价:********.**元。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华恒******;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肖祥;工期:***天;报价:********.**元。第三中标候选人:******;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高礼祥;工期:***天;报价:********.**元。注:评标委员会对*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家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审。其中贵州鸿******无资料员,未响应资格审查表第五条要求,作无效标处理。交易结果公示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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