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医疗设备采购(GS2017-Z1-G006CC)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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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灵川县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S****-Z*-G***CC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生产或经营本次货物,国内注册、具有相应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上午*时**分~**时,下午**时**分~**时**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仅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由******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材料提供相应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加盖公章留存,原件核查后退回;
*、发售地点:******桂林分公司财务室(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东侧新建区五号小区合鑫大楼前楼五楼)。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年*月**日上午*时前******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财富国际支行,银行账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上午**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东侧新建区五号小区合鑫大楼前楼五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上午**时******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东侧新建区五号小区合鑫大楼前楼五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法定代表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出席)。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网)。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龙主任 联系电话****-*******
地址:桂林市灵川县银渠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桂珍 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东侧新建区五号小区合鑫大楼前楼五楼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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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