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泊头市看守所(武警部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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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看守所(武警部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TCG-****-**采购人名称:泊头市公安局采购人地址:泊头市裕华路采购人联系方式:苗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泊头市红旗北街**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永慧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采购用途:用于看守所武警执勤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与沧州武警支队无缝对接,交付使用。产品质保期:*年。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违法违规的声明、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不提供,于投标时提供。(*) 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备案等级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代理商参加投标时必须取得所投产品(高清网络智能红外摄像机、高清网络智能红外半球摄像机、高清云台网络智能红外摄像机)的制造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只接受一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超过一家(不含一家)以上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其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年*月**日-****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至**:**,**:**至**:**(北京时间)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综合窗口(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楼) 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代理商参加投标时必须取得所投产品(高清网络智能红外摄像机、高清网络智能红外半球摄像机、高清云台网络智能红外摄像机)的制造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采购文件售价:***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楼)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采购监督受理投诉电话:****-*******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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