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许县政采单字〔2017〕2号河南魏丰农牧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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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县政采单字〔****〕*号 ****** “****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扶持项目” 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及编号 *、采购编号:许县政采单字〔****〕*号。 *、项目名称:****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扶持项目。 二、情况说明 该项目前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两次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报名及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仅有“河******”、“北京******”。 三、协商信息 *、协商日期:****年*月**日。 *、协商地点:许昌县兴业大厦****室。 *、协商小组:胡文平、倪俊娟、王振选。 *、协商结果: *标段(黑安格斯牛进口冻精) 成交单位:河******。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标段(肉牛电子耳标管理系统) 成交单位:北京******。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 四、联系事项 采购方:******。 联系人:伊海民***********。 五、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有关规定,各有关当事人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