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地松桃县牛郎镇大河沙村四月八至格老溪村农村扶贫公路改造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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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县牛郎镇大河沙村四月八至格老溪村农村扶贫公路改造工程中标公示中 标 公 示 项目名称:松桃县牛郎镇大河沙村四月八至格老溪村农村扶贫公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二次招标) 招 标 人:松桃苗族自治县牛郎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广******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桃苗族自治县分中心开标室 序号 公司名称 报价 项目经理 总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元 卢豪 **.**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元 陆建 **.**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 *******.**元 赵科武 **.**分 公示日期: ****年*月**日 至****年 *月**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