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第一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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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第一次公告 依据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湖北中******受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BZLT-****-HY-***-* 二、招标内容:物业管理 服务期:*年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 投标人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一级资质证书。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物业管理与稳定的技术管理队伍,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取得物业管理经理岗位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资格证。 *. 投标人近三年须具备类似行政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服务经验(需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投标人如为外地企业需在本地注册有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并在本地有承接(实施)中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二年(**、**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明细清单(被委托人在名单中)及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 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在公告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至****-**-**(北京时间每天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号**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携带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不退)。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号**楼 (二)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号**楼 (二)时间:****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余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 联系人:胡佳康 联系电话:***-********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号**楼 九、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招标人)和湖北中******(******)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联系人:陈俊 投诉联系电话:***-******** 湖北中******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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