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惠山区城市照明设施维护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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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山区城市照明设施维护项目的更正公告标号:HSJSJXCG****-** ******受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其惠山区城市照明设施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惠山区城市照明设施维护项目 HSJSJXCG****-**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 本次招标照明设施维护主要为惠山区城市照明设施维护项目。主要包括:惠澄大道(**千米)、中惠路(**千米)、西环线(**.*千米)、锡澄路(**.*千米)、锡澄二路(**千米)共五条道路的照明设施维护,养护范围及内容详见清单; *. 维护要求:亮灯率≥**%;设施完好率≥**%;运行故障率≤*.*%;故障修复及时率***%;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零安全事故; *.维护期:*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年,三年共计***.***万元。 三、更正信息 (一)、原采购公告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中: (*)投标供应商在在项目所在地周边范围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摆放养护设施场地的养护基地(建筑面积≥****平方米),提供营业执照及房屋所有权证[如房屋为投标供应商自有,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若房屋为投标供应商租赁,则提供租赁协议及经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租赁期:三年及以上)]。 现更正为: (*)投标供应商在在项目所在地周边范围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摆放养护设施场地的养护基地(建筑面积≥****平方米),提供营业执照及房屋所有权证[如房屋为投标供应商自有,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若房屋为投标供应商租赁,则提供租赁协议及经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租赁期:两年及以上)]。 (二)、如采购文件中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作相应修改。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 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 无锡市政和大道***号 联系人: 姚进达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薛卫东、史隽莹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清扬御庭**号*楼 邮政编码:******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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