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双龙路东拓二期(鞋都路-晋新路)路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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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我司现对招标项目:双龙路东拓二期(鞋都路-晋新路)路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C****-***(晋采编号:JJCG****-**)的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改:*、招标文件P*页、P**页、P**页的资格要求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或以后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相关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更改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或以后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相关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招标文件P**页 *、品目号*灯具样品评测 (**)搭扣锁(*分):从搭扣锁的材质、安装、强度综合评定,横向对比在*-*分区间评分。更改为(**)搭扣锁(*分):从搭扣锁的材质、安装、强度综合评定,横向对比在*-*分区间评分。*、招标文件P**页(八、样品要求第*点)、P**页(**、第**点)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样品提供不全或样品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中;④灯具表面没有喷塑或采用烤漆。更改为④灯具表面没有喷塑或烤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各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特此通知!晋**********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