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黔江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濯页3井钻探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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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濯页*井钻探工程建设项目)作者:佚名  来源:黔江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黔江)环准〔****〕***号******:你单位报送的濯页*井钻探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m*(临时占地),项目分为钻前工程和钻井工程两部分。钻前工程包括:新建**m×**m井场;集液池(**** m*)和岩屑池(*** m*),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泥浆储备罐*个;移动放喷池,容积为*** m*;新建进场道路***m,改建运输公路三段,分别为***m、****m和***m,宽* m,手摆片石底层,泥结碎石路面,起点接于东侧水泥公路;钻井队临时生活区。钻井工程设计井型为直井,不开钻水平井,井别为预探井,钻探黔江区块濯水-水市目标区龙马溪组页岩含气性,目的层为宝塔组;井口坐标:纵(X):*******.**,横(Y):********.**,井深**** m;完钻层位为宝塔组,钻达目标靶点完钻;导管段采用清水钻井液,二开段采用水基钻井液钻井,一开井段采用空气钻钻井。由于本井为预探井,仅为钻探施工过程,不涉及页岩气开采等后续开发,不涉及项目运营期。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必须遵守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实、科学、全面、系统的对濯页*井钻探工程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危害或污染进行预测、评价和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并对其结果或后果分别承担侵权责任和连带责任。******为濯页*井钻探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解决项目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或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果的主体单位;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下简称环评单位)。濯页*井钻探工程建设项目位于重庆市黔江区水田乡石郎村*组。根据专家对你单位报送的濯页*井钻探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经我局集体研究,现审批如下:一、该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风险事故、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果。(一)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工作。*、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井场内外实施清污分流制度,场内设置废水收集系统和排水沟渠,场外雨水由场界雨水沟汇集后排入自然水体,项目设置废水池一个,总有效容积****m*、分为四格,其中沉淀池***m*、隔油池***m*、渣液池***m*、清水池***m*。钻井废水暂存于废水池,在洗井作业前,经处理后用于后续压裂施工前的洗井,不排放。洗井废水暂存于废水池,经处理后用于配制压裂液,不排放。井场收集雨水暂存于废水池,经处理后用于配制压裂液,不排放。压裂返排废水和压裂施工期间井场收集雨水全部存储在废水池中,完井后,经处理后运往保家污水处理厂处理。钻井期间生活污水收集在旱厕内由周边居民及时挑走农用,不排放,完井后对旱厕进行回填。*、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井场基础内空间用水泥砂浆摸面,防止污水渗入地下;油罐基础用水泥砂浆抹面。废水池和岩屑池池体为钢混结构,池底先铺设** cm厚C**混凝土垫层,然后再浇筑** cm厚C**钢筋混凝土;清水池池底为钢混结构,池壁为砖混结构,地面防渗系数K≤*×**-*cm/s。导管段采用清水钻井液,二开开采用水基钻井液钻进,一开采用空气钻钻进,采用套管和水泥固井防止地下水污染;设计中做好及时堵漏准备,防止钻井液漏失进入地下水。(二)加强废气治理措施。柴油发电机使用轻质柴油,燃油废气经过设备自带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空气钻含尘废气通过排岩管引排,并在排岩管出口处安装了喷水管喷淋除尘;测试放喷废气采用短火焰灼烧器,测试放喷管口高为* m,修建放喷池及挡墙减低辐射影响。(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浆泵置于钻井平台内,基础安装减振垫层和阻尼涂料,减震降噪;压裂和测试放喷在昼间进行,避开午休时间等措施。(四)依法处置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空气钻和水基钻钻屑及污泥全部储存于*** m*岩屑池,完井后就地进行无害化固话填埋处置,并覆土绿化。水基钻井过程中产生废钻井泥浆全部暂存在已做防渗处理的废水池中的沉淀池(有效容积*** m*)水基钻在压裂施工前,采用特种运输车将沉淀池内的水基钻井废泥浆全部密闭运送至濯页*井废水池进行无害化固化填埋处理。在钻井废水、洗井废水、井场收集雨水和压裂返排废水处理过程中将产生污泥暂存在岩屑池内,完井后就地在岩屑池无害化固化填埋处置,不排放。钻井过程中机械设备(柴油机、发电机等)运转、清洗及保养产生的废油约收集在废油回收桶内,送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排放。钻井期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存放在垃圾池内,完井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钻井期间使用水泥、重晶石等材料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废油桶等全部交由材料供应商回收利用,不随意丢弃。(五)生态保护措施。井场表面铺一层碎石有效地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周场围修临时排水沟;测试放喷管线出口位置修建放喷池,建挡墙减小热辐射;对固化后的岩屑池表面覆土回填,种植普通杂草绿化恢复生态,并在固化池设置标志,禁止用于种植农作物;临时占地上的设施搬迁后,拆除基础,进行复垦到原状态等。(六)严格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平时管理,保证废水池内液位在最高允许液位*.*m以下,水位达到池面*.*m前进行回注。柴油储罐区地面硬化,四周设置围堰和雨污分流水沟,并配备*个集油池,灌区污水进入废水池。同时在罐区设置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应急物资。施工单位应主动联系当地政府,对井口周边*** m的居民通过发放宣传册普及安全知识,内容应有危害程度、防范应急救护措施。同时应在进入气层前对*** m的居民进行钻井风险应对应急演练一次。根据风险导则应急预案编制提纲完善《井喷及井喷失控应急预案》、《重大环境污染应急预案》。(七)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地下水、大气、土壤造成污染。二、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投入正式生产。三、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一)该项目建成后未严格按照报告书及本批准书要求落实各项措施,擅自改变原辅材料或者工艺等,造成污染危害、污染事故或污染扰民;(二)该项目未按照本批准书要求,擅自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公众参与及其他相关内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五、黔江区环境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重庆市黔江区环境保护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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