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工程施工(第5标段)(重新招标)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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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工程施工(第*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已于****年*月**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综合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号邮 编:****** 电 话:****-********行业监督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梅花碑*号邮 编:****** 电 话:****-********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温州市监察局驻交通监察室 地 址:温州市飞霞南路***号邮 编:******电 话:****-********本次招标评标结果如下:第*标段: 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工期(月)质量目标投标价(元)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得分第一中标候*******合格********陈跃辉(王智群)**.**标段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第*标段: 序号单位名称存在问题不符合评标办法的条款*******投标文件拟派项目经理不明确评标办法***.******.***(*)款*******财务能力承诺书正文内容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评标办法***.******.***、***.******.***(*)款*******企业信用报告未在"信用浙江"网上公布评标办法***.******.***(*)款招标人:温******招标代理:******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项目名称: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工程施工(第*标段)(重新招标)开评标时间:****年*月**日招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行为具体行为表现标段及投标人名称备注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无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无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无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无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无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无是否无故放弃投标无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无注:*、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