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温州市大门大桥一期工程(乐清翁垟至洞头大门)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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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大门大桥一期工程(乐清翁垟至洞头大门)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标段招标已于****年*月*日公开开标和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号电 话:****-********邮政编码:******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地 址:温州市飞霞南路***号邮 编:****** 电 话:****-********招标人:温州******地 址:乐清市翁垟镇镇东街*-*号号邮 编:****** 电 话:****-********招标人:温州**********年*月**日招标评标结果标段号推荐中标人单位名称评标价(元)质量目标工期(月)项目经理综合得分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标段第*中标候选人杭州************** 标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标段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个月吴立平**.** 第*中标候选人嘉************** 标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标段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个月刘伟**.** 第*中标候选人************** 标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标段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个月顾陆健**.**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项目名称:温州市大门大桥一期工程(乐清翁垟至洞头大门)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标段开评标时间:****年*月**日招标人名称:温州******(盖章)投标行为具体行为表现标段及投标人名称备注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无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无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无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无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无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无是否无故放弃投标无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无其他情况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注:*、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