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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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中******(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西宁农商******(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工程勘察【招标编号:中海建(QH)****-***】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由西宁市城北区发展改革局以【城北发改备字[****]第**号】文件批复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工程勘察;*、项目概况:用地约******m*;*、招标范围: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初勘及详勘等地质勘察内容;*、建设单位:西宁农商******;*、工程地点:柴达木路南侧;*、标段划分:不划分*、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岩土工程师,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年至今)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年至****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人员持法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届时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除外)及复印件一份,登记备案后原件后返还,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留存备案;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予以报名登记备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西宁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西宁市海湖大道湟水家园对面)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西宁农商******联系人:杨先生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中******联系人:韩先生电话:****-*******传真:****-*******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号、招银大厦三楼中**********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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