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项目转向节加工刀具(包一)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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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项目转向节加工刀具(包一)评标结果公示
一、安******受安徽******委托,就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项目转向节加工刀具(包一)(招标编号:GN****-**-****)进行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 安*******楼第四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委托,就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项目转向节加工刀具(包一)
*、招标编号:GN****-**-****
*、主要工程内容:安徽******委托,就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项目转向节加工刀具(包一:转向节半精加工刀具及其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瓦尔特(无锡)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新畅南路*号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注册地址:合肥经开区桃花工业园繁华大道工投立恒工业广场C-*幢*-*层。
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台中南路*号新贸楼***室。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地址:合肥市紫云路**号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