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汤阴县夏都大道、新纵三路道路照明工程(二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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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夏都大道、新纵三路道路照明工程(二次)澄清公告发布时间: ****-**-** **:**:**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次 ******接受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汤阴县夏都大道、新纵三路道路照明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于****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澄清公告。一、澄清内容如下:*、第二章*、*、*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现澄清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能力;*、第三章第一初步评审(二)中无行贿犯罪证明评审标准现澄清为: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报名时间内(****年*月**日—****年*月**日)*、第三章第三条废标及无效标第*.**现澄清为:项目工期、工程质量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第三章第三条废标及无效标第*.*现澄清为:废除;*、第四章中‘汤阴县夏都大道、新纵三路道路照明工程量明细’现澄清为:只作为供货参考,不作为评审依据。二、发布澄清公告的媒介本次澄清公告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三、联系方式招标人: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汤阴县人民路西段路南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招标代理:****** 地址:开封市大梁路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交易中心:刘科长 电话:****---*******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