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黔江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黔江区桃子坝桥梁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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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黔江区桃子坝桥梁建设工程项目)作者:佚名 来源:黔江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黔江)环准〔****〕***号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黔江区桃子坝桥梁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黔江区桃子坝桥梁建设工程横跨城北河,桥梁起点桩号K*+***.**,终点桩号K*+***.**,桥梁全长**m。桥梁平面位于直线上,桥梁纵面位于-*.*%的单向纵坡上。桥梁宽度为*.*m(人行道)+*.*m(车行道)+*.*m(人行道)=**.*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m钢筋混凝土现浇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台,设计速度为**km/h。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必须遵守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实、科学、全面、系统的对黔江区桃子坝桥梁建设工程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危害或污染进行预测、评价和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并对其结果或后果分别承担侵权责任和连带责任。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黔江区桃子坝桥梁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解决项目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或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果的主体单位;武隆县******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下简称环评单位)。黔江区桃子坝桥梁建设工程项目位于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根据专家对你单位报送的黔江区桃子坝桥梁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经我局集体研究,现审批如下:一、该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风险事故、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果。(一)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工作。*、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冲洗点,并设置一个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集中收集至隔油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为场地洒水;生活废水依托周边现有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营运期:完善排水系统,定期维护,保证通畅。(二)加强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采取加强施工机具保养维护,洒水抑尘,使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沥青,车辆出施工场地前应冲洗等措施。*、营运期:加强交通管理;加强路面清扫和保洁;严禁物料洒落等。(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严禁夜间施工;合理布局高噪声施工设备,尽量远离敏感区域;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如确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的,须向环保部门申报,经许可后方可施工。*、营运期:安装限速、禁鸣等标识牌。(四)依法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五)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营运期无污染物排放,无须设置总量控制指标。(六)生态保护。采取挖方及时运输,修建排水沟、沉砂井,表土临时堆存过程中用防雨布进行覆盖,临时占地在工程结束时应该按照要求对占用的土地资源进行恢复,临时堆场应进行复耕,撒播种草恢复植被等。(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现场油品必须储藏在专用的库房,不得与其他物资混合储存;库房地面应为不渗漏油品和撞击不会发生火花的地面,库房内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且库房内不得安装电源设施;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参照《石油化工防火堤设计规范》(SH-****-****)等相关规范设置围堰,防止油品渗漏在库房地面或排入排水系统;在桥头设置危化品禁行标示,并加强管理。(八)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地下水、大气、土壤造成污染。二、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投入正式使用。三、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一)该项目建成后未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准书要求实各项措施,造成污染危害、污染事故或污染扰民;(二)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相关内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五、黔江区环境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重庆市黔江区环境保护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