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关于对“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动监测系统及智慧监管物联网平台采购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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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动监测系统及智慧监管物联网平台采购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的公告
各投标人:
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动监测系统及智慧监管物联网平台采购招标(项目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ZFCG-***号),于****年*月**日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作如下修改:
*、原“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按本项目要求进行建设和服务。”现在修改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
*、原“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现在修改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此委托代理人除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可以代替外,在采购过程中不得更换。” 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评审合格的必备条件的该条作相应的修改。
特此公告!
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年*月**日发布人: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