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拉萨市2016年度中西部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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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拉萨市****年度中西部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项目**包)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拉萨市财政厅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 委托的采购事项)进行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采购单位: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项目编号:****-****四、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一) 欲参加投标的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二)具备参与电子化采购的能力和条件(含已购买了电子印章等)。(三)自身经济实力能够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承认并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四)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购置货物的生产或销售及售后服务点、具备有效的销售营业执照或产品生产证明。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本次招标采购货物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应能力。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记录。 *.*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投标单位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投标人必须取得文化部发展中心入围厂家原厂授权书原件(开标时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五、投标要求:(一)投标人可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选择性投标,但不得就其中一个包拆分投标,且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二)投标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关要求为准。(三)交货时间:以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四)招标内容如有变动,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五)中标原则:以法律规定的采购方式所要求的原则确定预中标供应商。(六)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须交纳不低于投标总报价*%的投标保证金。(七)除招标文件中标注为采购“进口设备”的以外,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六、采购内容:包*:拉萨市****年度中西部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项目**包(预算额度:***万元)序号名称数量单位*第一包:包含乡镇级公共文化一体机、驿站级公共文化一体机、平板电脑(PAD)、摄像机等*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 起至 ****-**-** **:**,上午*:**- **:**,下午**:**-**:**(节假日休息,****-**-** **:** 截止)。八、购买招标文件网址:***.******.***。九、本项目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 ***.** 元。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逾期恕不接受。十一、投标网址:***.******.***。十二、开标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杨超 电话:****-*******十四、采购机构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邮编:****** 传真:****-*******网址:***.******.*** 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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