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南召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综合技术外包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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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河******受南召县民政局的委托,就南召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综合技术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仅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进行变更。本次项目招标以以下评标办法内容为准: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 **分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控制价***%+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在招标人控制价***%—**%范围(含**%,含***%,下同)内的所有投标人报价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不在此范围内的投保人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但仍可参与下一步的评分。*、若投标人的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范围内,则招标人控制价的**%位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以评标基准价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的比例从基本分**分上进行扣分,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扣*分的比例在基本分**分上进行扣分。 * 需求理解 **分 综合比较各投标人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项目工作内容和流程,以及国家民政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建库与管理软件设计规范》的理解和熟悉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优得**分,良得*分,中得*分,差不得分。 * 建设方案 **分 综合项目建设思路的可行性、前瞻性、先进性;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程度;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优得**分;良得*分;中得*分;差不得分。 * 技术服务 *分 综合比较各投标人在地名普查实施过程中提供的技术服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的科学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评分,优得*分;良得*分;中得*分;差不得分。 * 实施保证 *分 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程度;项目组织是否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配备充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优得*分;良得*分;中得*分;差不得分。 *分 项目实施进度是否清晰、准确、完整,进度控制措施是否有力、合理、可行,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优得*分;良得*分;中得*分;差不得分。 * 人员配置 **分 项目组人员包含持有高级职称证书的人员,每提供*名得*分,最高得**分。 *分 项目组人员包含持有涉密成果保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的人员*人及以上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业绩经验 *分 投标人自****年至今承担过地名普查、农村土地确权等类似项目的,每项业绩得*分,最多得*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开标时应提供合同原件,标书中附上复印件。(缺一项不得分) * 企业资质 *分 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和ISO*****信息安全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分,缺少一项扣*分,直到该项值扣完为止。 ** 企业实力 *分 根据投标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支持能力进行评分,第一名得*分,第二名得*分,第三名得*分,其余排名均得*分; ** 保密措施及服务承诺 *分 *、保密措施严谨合理的得*分,一般的得*分,不太合理的得*分,缺项不得分。*、服务承诺符合现实的得*分,基本符合的得*分,不太符合的得*分。缺项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四、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点**分时整(北京时间)”,现变更为“****年*月**日下午**点**分时整(北京时间)”;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前”现变更为“****年*月**日**:**前”,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招标人:南召县民政局代理机构:河******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