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职工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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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受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职工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对此项目具有服务能力的合格企业前来竞标。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职工食堂劳务服务外包 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号委托代理编号:LYZC-******预算金额:**万元/年 服务年限:两年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 *、投标人应具备经营酒店(餐馆)的成功经验,且经营时间不少于三年;有一次性可承接***人以上同时用餐的经营场所;熟悉食品卫生、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并具备卫生许可证。*、投标人目前必须有正常经营的餐饮场所,经营期间业绩好、经济实力强,优势明显、并具备卫生许可证。*、投标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以往餐饮经营管理中无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由投标人亲自承担管理,不得转包。中标后提供所有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并要求持证上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工作日)**:**~**:**,**:**~**:**;*、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四、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提供经营时间不少于三年的酒店(餐馆)的成功经验类似项目合同书,相关证照、卫生许可证及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等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目前正常经营的餐饮场所餐饮企业卫生许可证; (*)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代表投标必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合、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将被拒绝接受购买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星期四)*:**分*、开标时间:****年*月**日(星期四)*:**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号联 系 人:周向阳 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楼联系人:张玲 丁叶青 联系方式:****-********(办公)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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