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莱芜市环保局2017年1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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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环保局****年*月**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通讯地址: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龙潭东大街***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lwhbck@***.com序 号*项目名称莱芜凤城医院新建项目建设地点高新区鲁中东大街***号建设单位莱芜凤城医院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高新区鲁中东大街***号,主要设置内科、皮肤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项目建成后设置床位**张,日门诊量**人·次/天,日住院量**床/天。项目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施工中主要声源为装修噪声,采取控制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并加强施工噪声管理的措施。对施工期污水合理利用不外排。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产生的废弃材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运营期:*、废气:饮水采用电加热器,不建设燃煤设施。主要废气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为NH*和H*S,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汽车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CO、THC、NOx,废气产生量小,在露天空旷条件下很容易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废水: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包括住院病人、医护人员、门急诊病人产生的废水、手术室废水等。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山东省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标准,接管******东厂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须落实防渗漏措施。*、噪声:该项目主要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运行噪声、水泵间噪声和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主要生产设备全部置于房间内,噪声经过隔音、距离衰减等作用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固废包括主要为医疗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采取分类收集处理的方式,送位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打包暂存,由高新区鹏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集后,运送至******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采取网站公示、张贴公告、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年*月**日发布第一次公示,****年*月*日发布第二次公示。共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份,回收***份,***%的被调查者同意本项目建设。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公开了报告书的全本链接。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相关部门意见:*、高新区发改局出具备案文件;*、莱芜市莱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国土文件;*、莱芜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