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业务专用装备采购项目HCA(5)2016096GXN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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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兴宁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就业务专用装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业务专用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CA(*)*******GXN二、项目概况:灭火消防车及随车装备*批,采购与安装。三、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正常工作时间,***.******.***.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cn(广西招标网)。四、评标日期:****年*月**日评审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成员:肖菁、彭春蕾、黄春庆、唐热平、黄楚航。五、中标信息:中标人中标人地址中标价(人民币)交付期中标内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宜武路*号贰佰伍拾捌万玖仟伍佰叁拾元整(***.***万元)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国内产品**个日历日内交货并通过验收灭火消防车及随车装备*批六、联系事项:采购人:南宁市兴宁公安消防大队;地址:南宁市秀厢大道***号;联系人:李工****-*******;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地址:南宁市纬武路***号;联系人:黄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兴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年*月**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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