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关于莆田市城市地名专项规划编制服务招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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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区划地名办公室申请“莆田市城市地名专项规划编制服务招标项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研究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号)承担及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公示。一、采购人:莆田市区划地名办公室二、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市地名专项规划编制服务招标项目三、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内容:序号 货物名称数量最高限价(元)*莆田市城市地名专项规划编制服务招标项目 *批 ******四、拟采购服务说明:本项目属于城市地名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专业化程度高,项目服务要求特殊,******组织了两次招标工作,均流标。(第一次招标公告时间:****年*月**日,开标时间****年*月*日;第二次重新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时间:****年*月*日,第一次无人递交投标材料,第二次投标只有一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材料)。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我办《莆田市城市地名专项规划编制服务招标项目》编制服务招标项目,专业化程度很高,项目服务要求特殊,采购预算金额**万元,由福建************前后组织了两次招投标工作,均流标。(第一次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时间****年*月*日;第二次重新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时间****年*月*日;第一次投标没有一家投标人报名及递交投标材料,第二次投标有一家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材料。)为此,特申请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名称: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研究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号七、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鉴于该项目专业化程度高,项目服务要求特殊,******已组织两次招标工作,均流标。(第一次招标公告时间:****年*月**日,开标时间****年*月*日;第二次重新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时间:****年*月*日,第一次无人递交投标材料,第二次投标只有一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因此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所抽取的专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见下表: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何书杰市教育局装备站高工刘开强市公安局高工刘兴市疾控中心高工方立市特检高工李雪梅莆田广电中心高工八、公示期限:****年*月**日至*月**日。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莆田市人民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或莆田市区划地名办公室或福建******财政部门:莆田市人民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地 址:莆田市财政局电 话:****-*******联系人: 周红珊 采购人:莆田市区划地名办公室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南街**号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公室电 话:****-*******联系人:刘英华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号楼*梯***室电 话/传真:****-*******联系人:小张、小王 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