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申报2016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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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申报****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类别、期限及标准(一)资助类别:访问学者。(二)资助期限:*个月或**个月。(三)资助内容及标准:经费包干。留学期限为*个月的,资助人民币*****元;留学期限为**个月的,资助人民币*****元。二、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身心健康。(三)申请者应为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培养前途。(四)原则上只受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申请。(五)曾享受过任何公费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年方可再次申请。(六)申请人员应具有较好外语基础。被录取的人员在出国前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新托福网考总分**分及以上。*. 雅思成绩平均分*.*及以上。*. 近**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年(含)以上。*. 经过山东省外语培训中心安排的强化培训并参加BFT考试(高级),成绩合格(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七)申请人员年龄与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申请人年龄应在**周岁以下(****年**月*日以后出生)。*. 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工作满*年(即****年*月之前参加工作)方可申报;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工作满*年(即****年*月之前参加工作)方可申报。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年**月**日之前,报名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办公***室,电话*****),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及电子版(见附件);(二)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三)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页);(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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