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关于做好2016年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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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工会、各部门: 根据滨州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年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更加全面及时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为困难职工申请上级工会困难救助,同时为开展****年度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工作提供基础性依据,院工会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低保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滨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月)经政府部门救助后仍然困难的职工。 *、低保边缘户:指家庭人均月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以内),但因下岗失业、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意外致困户:指因重大疾病本年度医保报销后自负费用占家庭总收入的**%以上、意外伤害、意外灾害等导致大量支出,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 *.困难计划生育户和困难单亲家庭。 二、工作安排 请各相关科室抓紧时间安排调查摸底,按照困难职工的标准,实事求是地填写好《滨州市困难城镇职工申请表》和本科室《****年元旦春节送温暖工作拟走访困难救助困难职工汇总表》并于****年*月**日前以科室为单位上报院工会,逾期不予受理。 三、几点要求 *、各科室及基层分行要本着对困难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这次调查摸底工作,准确摸清困难职工的困难程度、致困原因和帮扶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得到救助。 *、《滨州市困难职工申请表》中涉及的项目内容,要求全面如实填写,必填内容更要准确无误。已经确认上报市工会后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市工会在本次摸底工作结束后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困难职工进行入户抽查走访、调查核实,并委托相关单位协同调查房产及车辆拥有情况,一经发现所报材料不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今后也将不再受理该职工的困难职工申报。 三、凡申报困难职工者需提交下列材料 职工个人书面申请、《滨州市困难职工申请表》、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户口本索引页(全家人在一起的一页)和全家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原件复印件、低保证原件复印件、意外伤害和意外灾害致困的需供意外证明和住院结算单、大病致困需提供患者的大病诊断证明和住院结算单、银行卡复印件。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会 ****年*月**日 附件: *、《滨州市困难城镇职工申请表》; *、《****年元旦春节送温暖工作拟救助困难职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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