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常州市金坛区中小型水库(第一批)大坝安全鉴定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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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政采****-B****(公)- ***号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金坛******委托,就金坛区中小型水库(第一批)大坝安全鉴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常州市金坛区中小型水库(第一批)大坝安全鉴定 招标编号:坛政采****-B****(公)- ***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对金坛区茅东、新浮、海底、向阳、瓦沟、青龙洞、阳山、建国、方山*座水库大坝进行安全鉴定。其中茅东为中型水库,新浮、海底、向阳、瓦沟、青龙洞*座为小(*)型水库,阳山、建国、方山*座为小(*)型水库,以上*座水库全部位于金坛区薛埠镇境内。
技术要求:鉴定承担单位必须对水库大坝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收集相关资料,开展地质勘探、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进行大坝安全状况评价工作,编制大坝安全评价报告;按照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起草大坝安全鉴定书。所有工作须符合《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及《江苏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项目预算:***万元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
*、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乙级资质或者水利部文件(水建管[****]***号)公布承担中型及以上水库安全评价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提供委托合同);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并提供投标受托人缴纳的*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凭证);
*、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高级及以上);
*、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套(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原件备查,缺项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楼****室(金坛区金山路***号)。
五、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下午*:**-*:**。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楼****室(金坛区金山路***号)。投标文件接收人:杨先生、沈先生。
六、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开标地点: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楼****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杨先生、沈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C栋*楼***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
邮政编码:******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伍仟元整(¥*****元),收款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行金坛区支行华城分理处,帐号:********************。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
*、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投标文件不退。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