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石渠县教育局2016年春季学期走读生粮食(大米)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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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石渠县教育局****年春季学期走读生粮食(大米)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石渠县教育局行政区域石渠县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老师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石渠县教育局采购单位地址石渠县尼呷镇德吉西街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号*栋***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 系 人:张小姐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石渠县教育局****年春季学期走读生粮食(大米)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石财采公[****]***号一、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老师项目联系电话:****-*******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本次变更日期:****年**月**日原公告项目名称:石渠县教育局****年春季学期走读生粮食(大米)采购项目原公告地址:http://***.******.***.cn/cggg/dfgg/gkzb/******/t********_*******.htm三、更正事项、内容:将原采购公告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须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为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改为:“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须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为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针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制造厂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更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原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四、其它补充事宜:五、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石渠县教育局采购单位地址:石渠县尼呷镇德吉西街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号*栋***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 系 人:张小姐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