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荧光仪设备采购暂停公告JSS2017D00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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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情况*. 本项目原定于*月**日召开招标,但由于采购单位将对技术参数做重大修改,现暂停招标,后续开标时间待定,已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下次招标时将不需重新提交。*.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二、 联系方式采购人: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黎主任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山市县河东路*号)。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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