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怀宁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项目编号:CG-HN-****-*** (财****年第***号)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一、招标条件*、项目名称:怀宁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宁县财政局*、招 标 人:怀宁县公安消防大队*、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地点: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项目采购内容:中低压水罐/泡沫消防车壹辆,(规格参数要求:灭火剂大于或等于*吨、国Ⅳ排放标准、五十铃底盘,其他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金额:约**.*万元;*、供货期:**日历天;*、标段划分:*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若为代理商(经销商)则须具有制造商销售授权文件或产品代理证明文件等;*、投标申请人在安徽省境内必须设有专业售后服务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地点及报名资料*、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报名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采购转让部(怀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院内,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联系电话:****-********、报名资料:(*)投标申请人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其一: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商(经销商)提供制造商销售授权文件或产品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在安徽省境内设有专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售后服务证明材料(专业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提供近三年(****年*月*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注:①、上述资料一式一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其他资料复印件装订,所有报名资料须设置目录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或文件夹式)。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五、联系方式招标人:怀宁县公安消防大队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联系人:吴冰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号联 系 人:丁伟电 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怀宁政府信息公开网、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七、特别说明(*)本项目严禁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日前以书面形式(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投标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否则由招标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规章的规定,取消其投标人资格,并提请相关行政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该投标人相应的处罚。(*)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自行关注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更正补充栏”关于本项目的变更、答疑等内容,不再另行通知。附件*:承诺函(格式)致:怀宁县公安消防大队我单位(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填写姓名)承诺:近三年(****年*月*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情形。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