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青山水库移民后靠安置点环境保护工程(八家子镇环境保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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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山水库移民后靠安置点环境保护工程(八家子镇环境保护工程)招标工作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葫芦岛市青山水库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青山水库移民后靠安置点环境保护工程(八家子镇环境保护工程) *、工程地点:八家子镇沙河哨村、平山子村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投标保证金:*万元 *、要求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污水及垃圾治理。 三、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含壹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应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含BBB)等级信用报告。 注:此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年**月**日—****年**月**日,*:**至**:**时(北京时间)到******(葫芦岛市龙港区齐安雅居**-*E门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 五、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二级及以上)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格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七.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青山水库管理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联系人:娄向生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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