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牡丹区环卫处垃圾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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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菏泽市牡丹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由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批准,已具备采购条件。受菏泽市牡丹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就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一、招标人:菏泽市牡丹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二、招标代理机构:******三、采购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站配套设备采购 项目(二次)四、项目编号:MDCGH****-***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六、采购内容及数量:名称 单位 数量**方连体垃圾箱 台 ***方分体垃圾箱 台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销售商,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所投产品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供应商须到所在地人民检察院预防办自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即“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原件开标时提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的财务状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供应商报名要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到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但必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或有效公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到 **:**,下午**:**至**:**到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区便民服务大厅二楼)报名及资格预审,过期不予受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元/份,售后不退。注: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合格确认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后审为准。九、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递交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十、本项目联系人:招标人:菏泽市牡丹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邮 箱:******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牡丹区政府网、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同时发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