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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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品目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采购单位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行政区域东昌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通化市滨江西路****号)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开标室(吉林省通化市滨江西路****号)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宏伟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宏伟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沈恩驰 *********** 吉林省******受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ZBTH****-**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宏伟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联系方式:张宏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吉林省******代理机构联系人: 沈恩驰 ***********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号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安检机*、身份证识别存储器*、信号屏蔽器*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含个体工商户)的制造商或经售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制造商或货物需具有公安、保密、工信(无线电)、环保(辐射)等部门颁发的资质资格或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通化市滨江西路****号)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开标室(吉林省通化市滨江西路****号)七、其它补充事宜/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