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天河分局邀请出租房供应商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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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天河分局邀请出租房供应商报名公告邀请出租房供应商报名公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天河分局委托,拟就其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天河分局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天河分局二、采购项目: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天河分局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三、项目编号:CZ****-****四、采购预算(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元五、租金限价:**元/㎡/月(涵盖物业管理费用)六、租赁期:*年七、采购项目内容(一)选址:天河区(沙河、沙东、林和、兴华、五山、石牌、天园、员村、天河南、猎德、冼村、车陂、前进、珠吉、黄村)街道管辖范围内。(二)面积:***㎡-***㎡。(三)其他要求:*.**KW供电;*.带装修:地砖铺设,整洁墙体,独立卫生间,能满足**人就餐饭堂及厨房,室内照明,网络线路铺设完成并按采购人要求间隔;*.有不少于**个停车位,可供采购人有偿使用;*.拟出租房屋为*楼或以下;*. 交通便利(地铁站,公交车站,离租赁物业步行约十分钟);*.方便办公和住宿;*.办公用房周边交通便利,光线较好,不得为地下室;*.必须为权属清晰的现楼,保证在交接时无出让、查封、抵押、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具备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四)交易税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应付税费。(五)交接时间:签约后*个月内。八、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广东省内有固定住所;(二) 必须为标的物权属人、代理商或具转租/分租资格的承租人。九、报名要求(一)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对外办公时间内)(二)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 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明文件;*.标的物的权属证书;*.代理商报名的应提交权属人签署的《代理租赁合同》或有效的授权租赁文件;若为自然人代理的,应提供权属人的代理租赁证明文件;*. ******应提供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中介机构,应提供中介资质证书;*.具转租/分租资格的承租人报名的,应提交权属人签署的《租赁合同》及其同意转租/分租的书面意见;*.项目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请列明清单,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按顺序装订。)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 采购人联系方式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天河分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路天华街**号*-*楼联系人:陈瑞根 联系电话:(***)******** (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三楼东区政府采购招标部 邮编:******采购项目联系:张小姐 (***)******** 传真:(***)********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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